不可以.
银行放款需要土地局出具的办结单.这个是在下新
房产证的时候才给出的.没有这个银行是不给
放款的.这个程序不是谁能说改变就改变的.我所说的是在做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当然如果买卖双同意的话.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改"资金监管"为"自行交接前款"我个人的建议是,如果你的合同,包括
买卖合同.
居间合同,资金监管协议都已经签好的话.可以不用理他.毕竟在双方已经
签定合同后.合同是生效的,收法律保护的.不关做出任何改变都要,双方同意.你不同意的话.就只能照原合同进行.这样最坏的结果就是
打官司.不过你有合同在手.赢的机会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