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跟对方说明欠条丢失,在对方还款的时候出具收条或者其他证明已经还款的凭证。
2、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
行动建议:
1、钱借出去后借条丢了也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当事人当时根本没有写借条,或者借条没有得到妥善保管,已经损毁或丢失,当手中没有借条,而对方又屡屡拖欠拒绝还款时,债权人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而是先与对方沟通。
2、如果没有借条或借条已遗失,建议先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因为一旦对方觉察已没有借条,可能会利用机会选择赖账,债权人则可能会丧失诉讼权利或面临败诉,最好的方法是与债务人重新协商,签订新的还款协议,签订新协议时可稍作妥协,在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方面,稍微放宽对对方的要求,此时债务人通常较易接受。
3、同时做好现场谈话录音,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不会否认当初借款的事实,假如沟通失败,可以报警但是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能插手普通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只是稍作调解,不会受理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