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抚恤金是发给
伤残人员或死者
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精神抚慰、物质抚慰抚慰和经济补偿的费用。抚恤金的基本特征为:抚恤金不纳税、抚恤金不计个人收入、抚恤金不是残疾军人的生活费、抚恤金不能作为夫妻的财产进行分割、抚恤金一般不作为遗产。 享受
死亡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
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
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享受。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
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上述的规定中,抚恤金不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