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2)法院受理。 (3)
申请复议。 (4)向
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
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
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
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
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