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证据,被公认为“证据之王”。在借贷关系中,借款人亲自出具的借据,就是有力的书证。
所以,显而易见借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如果他人借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时也不要着急,我们可以慢慢寻找一些间接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如果没有凭据,走法律的途径,不仅不能帮您解决问题,更会被告以毁谤的罪名,必须要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