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查封被告价值高于诉讼标的的财产。
比如原告起诉的金额是100万元,而被告只有一套房屋,价值300万元,法院就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在法院受理了诉讼请求后,也是首先要明确诉讼的具体类型以及诉讼标的物的内容,当原告提供了合法的证据能够证明确的证明被告有转移财产的情况,法院也是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将诉讼的标的物进行冻结,如果诉讼的案件已经结束那么查封冻结的财产也是可以申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