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取
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做
财产分配的时候,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
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
当事人进行
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
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