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当事人符合配偶
户口所在地的准入政策要求(主要是婚龄),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凡需要
迁移户口的,应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交验当事人
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
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3,并经
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
户口迁移的证明; 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5,户口所在地的
辖区派出所开出《
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
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以上就是重庆户口迁移到湖南手续的回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