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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2、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3、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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