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定
代表人须提供以下的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原件1份,在工商窗口领取空表)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
股东会决议或
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
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人的指定文件。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审查意见由作出决定的单位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盖章或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