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常用名词。保险人在将保险赔款偿付
被保险人时,被保险人依法转移给保险人的某些权利。 此种权利仅限于财产保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包括两种: 1、物上代位。保险人补偿保险标的损失后,即取得对该标的的所有权。物上代位仅存在于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情况中。 2、权利代位。保险标的发生
保险事故而损失,如果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应由第三者负责
赔偿的,保险人在先行赔偿后,即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小于或等于赔付金额归保险人所有,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