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保险人因
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
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
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
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因此,在保险中,保险人享有享有代位求偿权,也就是因第三人导致被保险人受到损害,向保险人赔付时,可以向第三者索取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