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现场勘查、协商,在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就钢结构拆除工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拆除工程位于 临朐综合中学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第二条:工程
承包范围 屋面钢结构支撑、铝门窗。 第三条:工期 1、
合同工期: 日历天(雨天顺延)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拆除下的钢结构进行拆解、托运。 2、乙方应文明施工,切实做好做好安全防护;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
付款方式 工程价款按拆除钢结构物料抵扣拆除费用一次性包死,合同总价约为: 元(价款包含人工费、机械类、管理费、人员保险金。) 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负责拆除钢结构的协调施工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进场后,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指挥; 2、 乙方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3、 乙方必须指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拆除施工监督, 确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4、 乙方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 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当地
劳动仲裁部门裁决或工程所在地人
民法院
起诉。 第九条:其他 1、 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如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