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工人
退休、
退职的暂行办法》,
法定退休年龄依然适用,
退休金计算办法已经被《
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废止。 职工
退休条件和基本
养老金计算办法不再按
工龄计算,按照
缴费年限计算。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县以上集体企业连续工龄,下乡知青年限、军龄视同缴费年限。 现行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
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
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