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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重组

股票质押重组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3 22:59:57 已帮助37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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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重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上市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向本所公司管理部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重组方应当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应当发生实质性改变,即“脱胎换骨,更名改姓”,重组完成有助于减轻或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3)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变更,或者将因发行股份导致其变更;


4)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离任;


5)已经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做出必要的补救,并且发行股份将有助于减轻或者消除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


6)不存在可能让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得不合理的利益,或者可能进一步损害上市公司、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2、符合上述“脱胎换骨,更名改姓”重组条件的公司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股票停牌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所公司管理部和上市公司所在地证监局提交关于公司申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说明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公司被立案稽查的原因及基本情况,公司立案稽查至今重大事项说明;


2)涉案人员名单、涉案时公司董监高人员名单和现任董监高人员名单对照表,若涉案时公司董监高仍留任的,应当说明理由;


3)本次重组方案基本概要、重组方案实施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案时原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


4)本次重组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3、此类公司提出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还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一)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股票重组是一种优势资源对淘汰资源的整合,也是保持企业运行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股票重组能够使的企业的优势资源被发挥出来使企业走出困境,但是股票重组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同时对于一些不能进行重组的资产也要进行淘汰,这是为了保障资产的优化也是为了保障充足之后能够使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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