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主要是: 1.因
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
社保机构指定的鉴定部门申请
伤残等级评定; 2、申请鉴定者提交
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
病历、
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 3、鉴定部门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
鉴定费。 如材料不全,告知补齐; 5、鉴定部门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6、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