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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无效的原则

格式合同无效的原则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19 03:56:35 已帮助23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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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格式合同是合同类型的一种,具备合同的本质属性,当事人双方虽然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但它仍然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相对方仍然有表达自己意思。对格式条款与承诺的机会,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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