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是合同类型的一种,具备合同的本质属性,当事人双方虽然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但它仍然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相对方仍然有表达自己意思。对格式条款与承诺的机会,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