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合同无效,确保[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好的,依照约好。担保合同被承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差错的,应当依据其差错各自承当相应的民事职责。担保人无差错的,担保人不承当民事职责;担保人有差错的,担保人承当民事职责的部分,不该超越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2、债务人与确保人一起诈骗债权人,缔结主合同和确保合同的,债权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予以吊销。因而给债权人形成丢失的,由确保人与债务人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3、主合同债务人采纳诈骗、钳制等手段,使确保人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供给确保,债权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诈骗、钳制现实的,确保人可要求吊销或恳求承认确保合同无效,不承当民事职责。
4、主合同当事人两边串通,骗得确保人供给确保,确保人可要求吊销或恳求承认确保合同无效,不承当民事职责。
5、主合同有效而确保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