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内的
工资福利及
陪护费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6、生活
护理费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7、
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本人
月工资×月数 8、
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 9、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