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2、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3、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4、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5、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6.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你可以看看自己缺失了什么。这是你需要提供的证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