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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性辞退与开除

过失性辞退与开除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2 22:33:24 已帮助16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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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性辞退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这种辞退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较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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