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原岗位工作发生
工伤事故,只要单位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那么单位就有权利为员工
调换岗位,如果员工任然不能胜任该工作岗位,单位是可以以此
辞退员工。员工在单位正常调动的情况下,拒绝执行单位的工作安排。那么是属于违纪行为,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
处罚的,但是不得
克扣员工的
劳动报酬。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各级劳动
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