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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摊位合伙协议

个体摊位合伙协议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3-04 13:40:20 已帮助24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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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合伙协议需要盖章吗
看具体情况定。当事人对协议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由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三种方式,所以签协议是不一定需要盖章的。 个人合伙协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九、违约责任。 十、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另外,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法律依据《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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