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
法规定,工薪所得不超过5000元/月,不征
个人所得税,
赡养老人的扣除,需要缴纳60元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新
个税政策,可以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2000元,那么就可以不
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23条的规定,被
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
赡养岳父岳母或者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其中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
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含负有
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具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