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司法鉴定专题 > 骨折多久做法医鉴定

骨折多久做法医鉴定

骨折多久做法医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02-20 02:53:34 已帮助375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骨折多久做法医鉴定能定为有效呢?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4.2 鉴定时机   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上是关于骨折多久做法医鉴定能定为有效这个问题的解答。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