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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拘役累犯
管制拘役累犯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02-23 23:04:16
已帮助376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请问我国刑法上累犯能管制拘役吗?
所谓
累犯
,是指受过一定的
刑罚处罚
,
刑罚
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
一般累犯
和
特殊累犯
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刑罚的
犯罪
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所以,对于特殊累犯而言,累犯能
管制拘役
吗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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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管制拘役累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条件判拘役管制
一、满足以下条件判拘役: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二、满足以下条件判处管制: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管制和拘役区别都是什么
1、处罚方式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执行者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处所执行。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拘役未满五年再犯是否为累犯
1、拘役未满五年再犯不会构成一般累犯,但犯特定之罪的有可能构成特殊累犯。2、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拘役后再犯罪属于累犯么
被拘役后再犯罪的一般不成立累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罪判处拘役的话,在5年内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拘役管制和管制拘留的区别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 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的区别
都是主刑。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最严厉的刑罚,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结束犯罪人的生命。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的一个朋友犯了拘役,一个朋友犯了拘留,另一个朋友犯了管制,所以我想知道,拘役拘留和管制的区别一般是指什么的啊?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则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刑罚,旨在短期内强制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并剥夺犯人短期内的人身自由。 拘留是指将对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机关亦有拘留权,但各国允许拘留的总时间长度不一,有些国家甚至于可以无限期的拘留对象。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拘役与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 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律师,我朋友的弟弟被拘留了,想问下先被拘役后又犯罪构成累犯么,累犯的条件又是什么样的呢?
“前罪”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故意犯罪,缓刑期满且又未发生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在规定的五年期限内因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理论界一直未有定论,司法实践中也因无章可循,实际中存在不同执法标准。 大多数学者认为上述情形不构成累犯,其理由是: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考验期内只要犯罪分子未发生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这就意味着刑罚没有执行,自然不符合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之要求。 此观点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但实际是对法条的机械理解。全面解读刑法中关于缓刑制度(包括特别缓刑)和累犯制度的规定,就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如果不违反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缓刑是一项特殊刑罚制度,它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执行的量刑的规则,即只要出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情形时,就“可以宣告缓刑”。同时,它又有可以实际执行的具体内容: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以法条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缓刑考验期限内考察的主体是公安机关,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考验、考察的内容是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考验、考察的对象就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因此,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宽泛的监督、考察、管理,是对缓刑的“执行”。缓刑期满即是对犯罪分子缓刑的“执行”完毕,可以并且应当得出缓刑执行完毕的结论,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是“执行”还是“不再执行”。 如果确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此时的不再执行不是指原罪不构成的不再执行,而是指已经构成犯罪,因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未违反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而法律推定其已接受了教育改造,达到了刑法的目的,不需要再执行原判刑罚。 换言之,即本来需要对犯罪分子处以一定的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能实现对其惩罚和改造的目的,但因为犯罪分子已经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结合其犯罪情节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预见,规定一定的考验内容(即犯罪分子不得违反的规定)和考验期限、考察方式。如果犯罪分子在该期限内通过了这些考验,就推定其已经得到了改造,从而达到了对其惩罚和改造的目的。故此时的“不再执行”实际是通过“缓刑的执行”已经得到了执行。其实质是通过执行相对原执行强度较弱的执行方法实现执行目的。因此这里的“不再执行”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执行完毕”的“执行”,与累犯制度所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本质是一致的。 此外,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后,五年内又因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则说明该犯罪分子并未认真改造自己,甚至当时“较好”的悔罪表现是为了追求得到缓刑这种较轻的处理而伪装的,其继续犯罪的事实,足以证明其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应当以累犯从重予以处罚。 综上,得出结论是:缓刑期满后五年内因故意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构成累犯。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一个广东人,最近我的朋友抢劫被抓了,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抢劫可以判管制或拘役吗
第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才刚开始学习法律,今天看到一个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之间应当如何并罚的问题,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所以来问一下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回答?
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煿苤菩蹋牐或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应当如何数罪并罚,刑法并未明确规定。针对此种情况,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煿苤菩蹋牐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煿苤菩蹋牨挥衅谕叫涛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1.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均系主刑,不适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罚时的并科原则。2.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系三个不同刑种,不适用同种主刑之间并罚时的限制加重原则。3.吸收原则的范例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为不同刑种,这三种刑种合并执行时即是最重的刑罚吸收较轻的刑罚,这种并罚方法对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并罚时是最有力的借鉴。4.刑罚的最终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的罪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较易改造。并罚时采取吸收原则能较好地体现刑法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功能。以上就是对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之间应当如何并罚问题的回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我朋友最近因为犯法,被拘留了,我们对方面不是很懂,请问管制和拘役哪个适用于减刑
1、拘役、管制存在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2、拘役、管制不存在假释。假释仅限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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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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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9:47:32
你好!可能性不是很大的
问题:掩饰隐瞒5万,不起诉可能大吗?
包敬立律师
2025-02-16 13:23:52
不确定,要看骗人的怎么说了,有没有其他证据
问题:欺骗行为借钱中途还了可以构成诈骗吗?
钱威律师
2025-02-16 10:21:55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欺骗行为借钱还了一部分还是诈骗吗?
包敬立律师
2025-02-15 17:57:47
应该不会处罚你,没有处罚也就没有不良档案
问题:约p软件被诈骗后报警,算不算不良行为,会不会记录在不良记录里?
包敬立律师
2025-02-15 18:00:25
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问题:未成年强奸未遂如何判刑?
钱威律师
2025-02-13 14:23:12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问题:缓刑认罪悔罪书怎么写?
包同贺律师
2025-02-16 01:24:43
你好,没有退到指定账户造成了实际损失了吗
问题:包律师,我之前被骗30多万,对方退回这些钱,但是没有退到我指定的账号?
杜强吉律师
2025-02-13 12:52:09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诈骗经济纠纷?
包敬立律师
2025-02-12 18:55:37
服刑一年,服满一年只要没新的犯罪就一定能出来
问题:服刑一年服满一年一定能释放出来吗?
刘万富律师
2025-02-12 11:35:07
知情与不知情这个区别就很大了。
问题:不知情但是警察认为你知情怎么办,想了解:警察认为我知情,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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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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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能性不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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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2025-02-15 17:57:47
应该不会处罚你,没有处罚也就没有不良档案
问题:约p软件被诈骗后报警,算不算不良行为,会不会记录在不良记录里?
钱威律师
2025-02-16 10:21:55
您好,可以详细沟通一下吧
问题:欺骗行为借钱还了一部分还是诈骗吗?
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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