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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法

广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3-01 07:26:04 已帮助18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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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现如今,科技技术的发展造福于人们的出行方便,也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人们在外出驾驶车辆时不仅需要注意交通安全,也是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安全的重要性对于每一个人都是值得关注的,驾驶员群众应当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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