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工伤认定时遗漏一处是没有关系的,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会有病例记录,上面会写明受伤的具体情况。而首次病例很有可能漏掉员工的伤情。不影响最终的费用报销。只要是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了。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