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
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是规定了征收时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
地上附着物的价值以及对土地的评估价值来确定。 根据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
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
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
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
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