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行动指导
1、债权人在偿还期届满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胜诉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申请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3、人民法院申请普通程序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