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立案 原告将
证据材料及
起诉状准备妥当后,到事故发生地人
民法院予以立案,一般审查时间最长为七天,
当事人缴纳
诉讼费用后,法院才算正式立案。洛阳市的法院一般都能当天审查立案,其他省市法院则规定不一。 2、审理 经过给被告送达和给予其
答辩期及
举证期限后,法院会确定
开庭时间。审理程序一般分为事实调查、举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最后陈述几个阶段(在此不再展开叙述),由法官主持
庭审程序,
律师参与其中,维护本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3、判决
开庭审理后,法院一般会选择择日宣判,
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诉的权利,这是法定权利,无论对判决结果满意与否。 4、执行 执行阶段是必须由当事人另行申请才能启动的程序,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起始时间为
判决生效后,
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如果当事人在两年以内没有
申请执行,法院视为该案已经自行履行完毕,不再受理申请
执行程序,那么当事人也就丧失了追回
赔偿款的希望。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执行,那么该执行案件是以申请人得到全额赔偿款为终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