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
哈尔滨市职工大病
医保报销比例: 无病种限制 在政策范围内,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的
医疗费用,只要超过起付标准即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无病种限制,按照因病施治的原则,依据
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予以报销。 报销不封顶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就医使用统筹基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
医疗保险报销后,累计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费用,纳入规定的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为: 起付线标准以上0-1万元,报销比例为50%; 1万-15万元(含15万元),区间内每增加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1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70%,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