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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

合肥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7 05:34:45 已帮助54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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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问题
  一,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家庭户口)(包括,但不限于):   1,当事人可以把户口转回籍地落入到父母的户口所在地(门牌号)挂靠(不改变户口性质);   2,当事人可以通过在城市买房来实现转户口的目的;   3,当事人可以通过在城市有房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进行户口亲属投靠;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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