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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条件和步骤

户口迁移条件和步骤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3-02 11:39:09 已帮助47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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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户口迁移流程和条件有哪些
 办理程序、时限及相关迁移手续: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   4、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5、大专以上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6、用工合同个体经营执照原件及复印件;7、暂住证明;8、民警调查报告;   9、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家庭成员或社会成员合资购房的只允许其中经书面协商确定的一个户主或房主家庭入户;   (二)、转让出售后的商品房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可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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