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委托合同或委托书采用口头、书面等形式订立均可。书面形式订立的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只要委托书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委托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具有法律效力。
在民事诉讼中,难以举证证明其存在的事实。若委托人是口头授权的,应采取录音、录像等形式谓定该委托的意思表示;若委托人是书面委托的,应核实该书面委托是否为委托人亲笔签名及是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以确保该委托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