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可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
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
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
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
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
贷款人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
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
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
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
抵押、
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
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
担保费用,由
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
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
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
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
房屋产权管理部门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
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