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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户籍管理办法

湖南户籍管理办法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3 02:04:11 已帮助18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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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询问一个关于北京户口管理办法的问题,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67条
  《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对于公民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事实收养公证而私自收养的无户口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行了采集其DNA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程序,公告期满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后,办理户口补登,将其户口登记在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上。如因社会福利机构不愿接收等原因不便登记在该机构集体户上的,也可以登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集体户上,或者登记在抚养家庭户上,家庭关系应登记为非亲属关系,其中属农村地区的须经当地村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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