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1、“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2、“
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
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夫妻双方自领取《
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
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
按揭贷款,并办了《
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
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
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 因此,认为获得
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
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
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
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二、婚前财产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
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
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因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
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
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
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
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
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对“婚前财产有时间界限吗,怎么规定的?”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