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买房,共同
还贷型:这种情况,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均视为
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
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
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还贷一方能够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
婚前财产。 2、一分不出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
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婚后共同
买房还贷型: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
房屋产权分割,需要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如果贷款没还清,还需要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4、闪婚闪离型:指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
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有收入,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双方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
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
起诉。 5、父母
出资买房型:父母在双方
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6、房产证上多人型:房产证上有子女或父母的名字,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
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
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
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7、婚前共同卖方,登记一方名字型:如果有名字一方不承认另一方
购房时出过资,未登记名字一方没有
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情况下,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