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婚前个人债务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
1、 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 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 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 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等等。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配偶有义务就该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已无异议,但关于债务人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则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后,夫妻双方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务人的配偶不得以其接受婚前财产的范围作为抗辩的理由,以便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另一种观点却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应当限定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
婚前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在婚后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那么此债务则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为避免婚前个人债务在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大家可以进行婚前公正,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公正,但公正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