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24条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通常采用的欺骗手段概括为如下几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当然,无论行为人采取上述何种欺骗手段,只有当其诈骗财物的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相信各位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在签订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该注意合同诈骗行为,这样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当然,如果发现对方有合同诈骗行为的,建议最好马上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