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缓刑,是指人
民法院对被判处
拘役(
管制除外)、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根据其
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
判刑罚可以
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
刑罚执行制度。
死缓,即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
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
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是我国一项独特的
死刑执行制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
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