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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贪污受贿

缓刑贪污受贿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7 18:07:51 已帮助19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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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是否适用缓刑

贪污罪判缓刑的条件


自首、坦白、重大立功,这些都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贪污犯罪缓刑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


(一)、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适用缓刑。


(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三)、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情节严重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但这毕竟属于两个不同的罪名,不过话说回来《刑法》对贪污罪和受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而现实中也导致了不少人无法正确进行区分。但不管是贪污还是受贿,其实都会给国家、集体、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因而对这两个罪名的处罚往往也是比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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