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确有必要”是指:
②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②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即使如此,也要注意,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2)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1)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其实如果女方所怀的孩子就是和男方在结婚以后共同孕育的,那么无论是男方或者是女方主动提起的离婚诉讼请求,法院正在孩子的角度上确实都是不支持这个时候离婚的。但有一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就是,女方所怀的孩子可能是结婚以后和其他人有出轨行为,那这个时候女方怀孕,法院是很有可能支持离婚诉讼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