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任何一方因从事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事物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债务、附随在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等等应当由其个人负担的债务。
此时原则上应当是用夫妻个人财产偿还,离婚时不得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但是如果对方同意以共同财产清偿的,法律也不禁止。用于清偿个人债务的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约定的个人财产以及在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得的个人财产。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替对方偿还了个人债务的,可根据民法通则无因管理的规定,请求对方偿还。此外,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赌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不愿归还赌债,完全可以不予清偿。
注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在第三人与夫或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第三人知道其夫妻财产已经约定归夫妻各自所有的,就用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仍然按照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清偿。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债务直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从而影响一方最终分得的财产,因此当事人一定要谨慎对待。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就要看该债务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盐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