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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主体
哪些人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主体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2-25 07:00:25
已帮助242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哪些人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主体
受贿罪
主体是指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负
刑事责任
的
国家工作人员
。 值得注意的是注意:单位不能构成
受贿罪的主体
。
刑法
第387条专门规定
单位受贿
的构成
单位受贿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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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哪些人会被认定为受贿罪主体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行贿受贿罪的退赃要如何认定
行贿受贿罪退赃要分以下情况予以认定:1、如果是行为人受贿成功过后,出于其他原因,将赃款退回,不影响定罪,行贿人与受贿人都构成犯罪,但会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2、如果受贿人并没有受贿的意思,只是暂时将赃物收下,并及时退还,则不构成犯罪,但行贿人仍构成犯罪。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一下怎么对行政诉讼主体进行认定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一)直接向法院起诉和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向法院起诉被告的确定。直接起诉的行政讼讼案件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二)、共同行政行为中被告的确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三)、行政授权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四)行政委托关系中被告的确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五)行政机关被撤销后被告的确定。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具体如何才能使受贿罪获得减刑
1、坦白交代贿赂来源和用途、给行贿者办理的事项、尽力否定掉那些在法律上不属于受贿的人情往来、减轻自己的主观恶性等等。2、判刑后减刑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高太领
问题:请问受贿罪在职权上有具体明确吗?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不是因工作关系或主体身份所带来的某些方便条件,如因工作关系而熟悉作案环境,凭借工作人员身份进出某些机关、单位的方便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行政诉讼案中原告主体资格如何确认
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要依据行政机关所主管的行政实体法; 在实体问题上的判断,更多是依据行政实体法律、法规、规章甚至规范性文件。也即,即使当事人所主张的权益客观存在,也可能会间接受到行政行为的影响,但因不属于行政实体法保护的权益,故并不会得到实体裁判支持,原告最终仍然只能承担不利的后果。2、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现行公益诉讼的立法和实践相一致。行政诉讼的宗旨,体现了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的统一性。适格原告的起诉,既在主观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在客观上维护法秩序,监督依法行政,有利于法治国家建设,从而体现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样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提起权的主体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1、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是否否认?
以下两种情形下应对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予以否认: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况不作为犯罪:1、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也规定按照个人犯罪处理。3、盗用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或者个人私分的,也是按照个人犯罪处理。二、《刑法》第393条的规定,仅适用于单位行贿罪的主体资格否认。【法律依据】《刑法》第393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姑妈家的孩子在外地出差被逆行的小车撞了,导致受伤,去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有哪些情况?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2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邻居家的孩子在工地因为工作原因眼睛受伤了,去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主要有哪些情况?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2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行贿、受贿罪退赃怎么认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及时退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九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后,因自身或者与其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罪。”《意见》列举了案发前退还(上交)财物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可简称为“及时退还”:另一种是“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可简称为“被动退还”。一、及时退还“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除《意见》列举的两种退还情形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即行为人虽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但在收受财物后至案发前的期间内主动退还或者上交的。此种情形可以简称为“主动退还”。在该情形下,行为人在接受财物时存在的故意,但经过一定时间段后,因主客观原因等诸多因素的变化,自己主动退还或者上交收受的财物。从法理分析,行为人既具有的故意,又具有的行为,且犯罪过程已经完成,因此,应当构成罪(既遂),至于后面的退还行为,应当视为犯罪后的“退赃”,可以作为处罚时的量刑情节,但不能改变已然犯罪的性质。实践中,“主动退还”的情况复杂多样,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把握的标准不一,故《意见》对此种情形未作规定。对于“主动退还”情形,可以结合收受财物的时间长短、数额大小以及是否牟利等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不以犯罪论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主动退还”一般不会影响构成犯罪,但在少数情况下,行为人虽然接受财物时存在故意,但在较短时间内即出现悔悟,且未为对方谋取利益即主动退还财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以犯罪论处。(2)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考虑到行为人“主动退还”虽然属于“退赃”情节,但表明其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较小,对职务廉洁性的损害也相应减小,故对其从宽处罚往往能获得民众认同。另对不同退赃行为比较分析,在实践中,被告人到案后的“积极退赃”行为尚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主动退还”与“积极退赃”相比,行为人体现的主观恶性更小,社会危害更低,举重以明轻,对“主动退还”情形更应当从宽处罚。对案发前“主动退还”的行为从宽处罚有一定的法理基础、司法基础和民意基础。如果无视“主动退还”与“积极退赃”的区别,不利于激励行为人及时悔罪,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背道而驰。二、在具体案件中,对从宽处罚幅度的把握应当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从退还的时间来看,“主动退还”一般介于“及时退还”和“被动退还”之间,退还时间的迟早反映了悔罪程度的大小,一般而言,越接近“及时退还”情形的,从宽处罚的幅度就越大:越接近“被动退还”情形,退还越晚的,从宽处罚的幅度就越小;(2)从是否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来看,“主动退还”时已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尤其是非法利益的,从宽的幅度就越小,没有或者不愿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从宽的幅度就越大;(3)收受财物数额的大小,也影响从宽的幅度。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的因素,结合行为人到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况,分别确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对案发前“主动退还”的,首先应当考虑从轻处罚;对数额不大,且没有为他人牟利,退还时间早,犯罪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刑事处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处罚仍明显偏重的,可以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周其源
问题: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是受害人那肇事车修车的费用我还要出吗
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这部分费用一般会在对方应赔偿给你的金额里相应扣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的主要责任,一般都应认定哪些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时我国最高人民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 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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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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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策律师
2024-11-09 20:59:39
这个不太清楚,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司法局
问题:刑满释放人员哪里领取救助金?
孙晋贵律师
2024-11-09 13:12:48
?随意辱骂他人并进行威胁打人的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问题:有个朋友在我微信上骂我把你的腿脚打继叫什么案?
王朋律师
2024-11-09 03:47:57
的伤残等级的鉴定还是伤情鉴定?
问题:伤情鉴定需要些什么?
王朋律师
2024-11-09 03:49:07
应该报警,立即冻结对方的账户,追究其诈骗责任。
问题:我约炮被骗了2000多块报警能追回来吗?
王朋律师
2024-11-08 20:22:34
pos机刷卡套现就是触犯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
问题:想了解,pos机刷卡怎么套现?
王朋律师
2024-11-08 20:21:22
说明犯罪证据已经取齐,要进入判刑阶段了
问题:被派出所通知案件移交检察院?
王朋律师
2024-11-08 20:24:30
没有判半缓半的说法,该说法明显违反刑法的规定
问题:判半缓半是什么意思?
郭海滨律师
2024-11-08 16:04:42
您好!请问案件具体情况
问题:强奸犯应该要求赔偿受害人多少米?
钱威律师
2024-11-08 13:51:3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我在单位是合同工,现在取保候审对后续我的工作有没有什么影响?
刘明律师
2024-11-08 10:42:48
您好,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可以待在监视居住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内生活,同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及遭受不法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问题:针对问题: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郭海滨律师
2024-11-08 16:04:42
您好!请问案件具体情况
问题:强奸犯应该要求赔偿受害人多少米?
王朋律师
2024-11-08 20:21:22
说明犯罪证据已经取齐,要进入判刑阶段了
问题:被派出所通知案件移交检察院?
王朋律师
2024-11-08 20:24:30
没有判半缓半的说法,该说法明显违反刑法的规定
问题:判半缓半是什么意思?
刘明律师
2024-11-08 10:42:48
您好,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可以待在监视居住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内生活,同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及遭受不法侵害时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
问题:针对问题: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孙晋贵律师
2024-11-09 13:12:48
?随意辱骂他人并进行威胁打人的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问题:有个朋友在我微信上骂我把你的腿脚打继叫什么案?
王朋律师
2024-11-09 03:47:57
的伤残等级的鉴定还是伤情鉴定?
问题:伤情鉴定需要些什么?
王朋律师
2024-11-09 03:49:07
应该报警,立即冻结对方的账户,追究其诈骗责任。
问题:我约炮被骗了2000多块报警能追回来吗?
王朋律师
2024-11-08 20:22:34
pos机刷卡套现就是触犯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
问题:想了解,pos机刷卡怎么套现?
钱威律师
2024-11-08 13:51:3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我在单位是合同工,现在取保候审对后续我的工作有没有什么影响?
万策律师
2024-11-09 20:59:39
这个不太清楚,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司法局
问题:刑满释放人员哪里领取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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