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返还,你们只属于
同居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最高人
民法院在
婚姻法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 有一条是值得注意的如果领了
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
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 没
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
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