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孩子判给男方
抚养,女方需要支付
抚养费。如果女方不服判决,也想要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在
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一【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判决。二【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
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女方不服,也想要子女抚养权,可以在十五天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写明不服判决的事实理由,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
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