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员工加班及调休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打卡考勤人员的加班及调休管理。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所属员工的加班及调休审批。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核。
(四)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并保证工作量。
3、员工因个人原因加班的,不计加班。
4、以调休方式补偿加班,调休应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执行。
(五)具体规定
1、加班的类型:周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工作日加班。
(1)周日加班
以半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天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给予相应日工资作为加班费,因个人原因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
(2)节假日加班
国家法定假日内原则上不允许加班,确需加班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按三倍日工资计算。
(3)工作日加班
指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不计加班费。
2、加班的审批程序
如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者,应事先填写《加班换休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加班换休票》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计做加班。《加班换休票》与打卡记录缺一不可,无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核算。加班时间以打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与调休情况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管理。
3、车间计件员工出勤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班次,除法定节假日加班需要申请,其他时间不再另行申请。
4、鉴于司机岗位的特殊性,一人一车不能倒休时,以支付加班费给予补偿。正常工作日连续加班达4个小时的,计1个加班,连续加班超过凌晨2点的,计2个加班,凌晨6点前加班达2个小时以上的,计1个加班,周日加班的,计双倍日工资,节假日加班的,计3倍日工资。班车司机工作日加班,按日工资/8小时计加班费,不足1小时不计,周日加班,按每天100元计算加班费。
5、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涉及工作日加班。
6、内贸业务人员实行弹性工作制,不遵循加班调休规定,按实际出勤记录,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另行安排休息时间。
7、因公外出和外地出差的,周日、节假日、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
8、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的,视同正常出勤,不计加班。
(六)说明
1、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修订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加班管理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在工作日加班需要支付1.5倍的工资,职员也可以选择用调休来代替加班工资,且工作日加班是可以优先调休的,这也就回答了“工作日加班可以调休吗”这个问题。为了加强考勤管理以及控制调休进度,企业单位会制定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该规定进行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