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